EuP导入建议与生态化设计符合性执行模式

本文作者:admin       点击: 2008-07-11 00:00
前言:
欧洲能源指令会议已于2004年9月29日完成新版能源指令(EuP Directive)的提议,并于2005年3月15日为欧盟议会之环境委员会所接受,在接受之草案中共提出57个改善建议,其中包含23个优先意见,因此本 (COD)版本距离草案版与正式定稿版仅差距约18~20个月的时间。我们需要对EuP指令特别注意的原因首先在于该指令涵盖之产业范围甚广,包括机械、电机/电子及金属制造业,影响欧盟市值超过1.5兆欧元之产品,其次该指令未来将与输欧产品验证CE标章(CE Marking)相结合,因此未来在EuP指令相关检测标准与方法公告之后对产品产生之冲击,绝对比目前热门之WEEE与RoHS指令更加庞大。

一、使用能源产品指令(EuP指令)概要说明

EuP指令计划书共有23条与7个附录,内容包括目标与范围、定义、铺货与服务、标示与自我宣告、产品自由流通、保护条款、符合性评估、符合性推定、调和性标准、零件与次组装件要求、监督合作与信息交换、量测之实施、工作计划及其他相关之管制规定等等,以下将就部分重点摘取部分原句说明,标示底线部分系读者需详细明了之处:
1. 就定义部分
● Energy-using Product  mean a product which is dependent on energy input (electricity, fossil and renewable fuels) to work as intended and a product for the generation, transfer and measurement of such energy, including parts dependent on energy input and intended to be incorporated into EuP covered by this Directive, …..
● Implementing measure  means measures adopted pursuant to this Directive laying down eco-design requirements for defined EuPs or for environmental aspect.
● Manufacturer  mean the natural or legal person who manufactures EuPs covered by this Directive and is responsible for the conformity with this Directive….
● Importer  mean any natural or legal person established in the community who place a product from a third country on the community in the course of his business.
笔者注释:无论从上述项1(Article 2(2))之定义或是Article 15(2)所列之全符合三项标准都在在指出本指令所涵盖之产品范围广度及深度都非常之大;另外在公司产品的考虑上,也需请读者详加辨识是属于最终产品、模块件或零件,因为在零组件与零件之部分(Article 10),可能因牵涉到归类之范围而将产生所进行之测试与数据提供有所差异。
2. 就标示部分
● Member States shall take all appropriate measures to ensure that EuPs covered by implementing measures…only if they comply with those measures and bear the CE marking.
● Before a EuPcovered by implementing measures is placed on the market and/or put into service, CE conformity marking shall be affixed and a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issued,…..
● CE was shown in Annex II
● The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shall contain the elements specified in Annex VI
笔者注释:依照过去CE Marking验证之经验而言,未来EuP指令之实施亦将遵循2+7之验证模式发展(如图2所示),数字2指的是设计与制造阶段同时或分段考虑,数字7则是表示A、B+、B+、B+E、B+F、G与H等7种验证模式。另外在CE Marking验证之符合性过程仍有自我宣告、技术文件与第三者验证(如果必要)等程序与文件有待克服,为仍须请读者耐心等待测试标准与方法之公告后,在进行相关申请工作较为恰当。
3. 就保护措施
● Member States shall not prevent the showing, for example at trade fairs, exhibitions and demonstration, of EuPs which are not in conformity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applicable implementing measure, provided there is a visible indication that they are not placed on the market/put into service until brought into conformity.
● Where there is sufficient evidence that an EuP might be non-compliant, the Member States shall take the necessary measures which, depending on the gravity of the non-compliance, can go as far as the prohibition of the placing on the market of the EuP until compliance is established. (COD版新增)
笔者注释:任何产品相关规定都必须遵守EC协议第95条之规范,如此才不会造成市场执法程度有所差异化,但EuP指令Article5(3)则说明EuP指令排外于EC协议第95条之规范,另外在新版COD Article5(1)中则增列对不符合EuP指令规范之产品,在证据充足情形下,最严重可处罚产品下架,直到符合规定为止,同时EU与Member States需被告知处理结果。
4. 就符合性要求
● Manufacturer or its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shall ensure that a conformity assessment of the EuP is carried out with all the relevant requirements of the applicable implementing measure.
● The conformity assessment procedures set out in Annex IV and management system set out in Annex V.
● Relevant documents available for inspection by MS for a period of 10 years.
笔者注释:遵循过去依照过去CE Marking验证之经验,未来EuP指令之实施将着重在内部设计控管与符合性管理系统之评估两大工作项目下,因为依照EuP指令之精神,主要是着重在生命周期思维(Life Cycle Thinking)而非生命周期评估(Life Cycle Assessment)工作上,因此系统控管将极有可能成为未来执法之依据,如何与过去ISO 9001、14001系统,未来Green Product (GP)系统相结合。
  
二、EuP发展及市场现状

1. 目前对于十四大类产品之时程更新数据显示,平均约往后延展6个月,以电源供应器为例,法规订定时间落在2008年11月左右。
2. 以产品模式导入EuP指令之说明 - LCA模式+LCA生态设计:如以产品为单位模式,则属传统LCA模式,因涉及需向供应链端取得相关数据,数据数量庞大且查核追溯困难,常常面临无法解释及确认数据合理性之结果,这是国际普遍质疑本法之原因,另该模式较适用单一产品方式,面对目前全面要求EuP之现状,该模式势必耗费较多人力及重复性工作;LCA生态设计说明系机构因应EuP法规要求加入之功能,机构多无生态化设计经验。
3. 以辅导模式导入EuP指令之说明 - LCA工具+生态化设计辅导模式说明:本模式仍具有上述LCA模式之缺点,唯对建立R&D人员设计需求之作业标准无法提供明确与可量化评估与仿真模式。
4. 正统LCA工具+生态化设计工具:LCA执行模式以厂内生态冲击为主,并辅以厂内标准化作业查核书(ETC提供),可展开成全系列产品厂内冲击,计算时加上供货商提供之生态数据,即完成LCA作业;生态化设计工具是采目前全球唯一可建置于R&D设计标准程序内之软件,以拆解、回收、材质评估全方位进行设计模拟与计算,因此有量化数据及依据可作为研发人员实际运用及成效展现。
  
三、EuP导入建议

ETC环安部现已完成多起协助电子客户因应Eup指令要求之项目,并取得国内经济部技术处目前唯一完成审查阶段,进入执行之EuP科专共同团队成员,因此针对EuP之执行提供下列系统之建议与导入时间,本系统作法之优点,系先完成内部可控制部份之作业,再协同供货商以该模式完成其产品之数据建置,进而汇整成完整数据库数据,作为揭露单一产品之生态说明书之依据,及生态化设计改善量化指标来源。其作业步骤说明如左图:
1.EuP执行范围设定
No.1材料产地开采资料,应由材料供货商或零件供货商去收集。也可藉由LCA软件内数据库系统提供。
No2-3归属为同一套系统,应由零件供货商去收集。由于牵涉制造地,因此数据的多样性较高,掌控应着重其产地厘清、及产地资料的确认,目前这类数据多来自亚洲地区,如为日本或韩国应较容易取得,其余地区则嘿嘿嘿。
No4-5多为公司本体需执行之重要部份,也是上述步骤规划执行之重点,惟在运输部份需考虑之情况较多,需端赖订单的协议是以到货或出货口岸作对等之调整,因此该部份之数据来源,可能牵涉本土或口岸地区的数据来作评估与计算,因此建议在系统内独立成单一计算部份。
No.6这部份主要涉及使用阶段的能耗数据,而相关计算基准与产品类别、使用特性、待机状态、关机能耗模式、电费与发电效能均有相关,因此在EuP优先公告的14项产品范围内,是属于Lot 6的管辖范围,因此未来的能耗评量与检测标准均会公告明确方法,以资验证。在公司系统内能掌控的部份系从R&D的设计着手,由欧洲公告的产品使用模式,规划并设计出符合优化能耗模式的产品为唯一解决之道。
No7-8所建立的数据关系,主要是跟WEEE指令与规定相联系在一起的,也是EUP指令落实CE要求时,对于生态化设计的执行工作重点,过去WEEE要求作注册与3R拆解之工作,在中国台湾地区有相当多的厂商并未落实执行,未来厂商仍须将产品补足3R之要求,不然将无法符合生态化设计的要求模式。惟在数据部份主要系考虑欧洲回收系统的数据,因此台湾地区唯有ETC执行WEEE相关业务,因此也唯有ETC才能提供正确有效的解决方案。
2.产品BOM展开
本阶段工作应分为两大区块,但指引部分建议可以参考中国拆分通用要求及特殊要求的精神:
(1)产品零件BOM:主要将所有产品BOM作零件考虑的展开,目前应该可再分为两大块:
A. 公司内部直接采购的零件
B. 委外代工的模块:依照A所述展开的方式。
(2)制程消耗性材料:该工作属于公司内部需厘清之部分。
3.活动考虑
活动考虑举单一阶段说明如下:



主要考虑的活动为
(1)机具与设备
(2)活动与污染
A. 零件进货阶段的运输储存活动:运输机具之使用(耗能量、使用时数、排放空气污染、保养频率、保养耗料、废弃物重量、废电池重量)、仓库用电空调(耗电量、用水量、添加药剂量、蒸发空气污染、保养药剂、清洗废水)、栈板耗损废弃物、包装废弃物、储存机具之使用(耗能量、使用时数、排放空气污染、保养频率、保养耗料、废弃物重量)。
B. 领料的运输活动:运输机具之使用(耗能量、使用时数、排放空气污染、保养频率、保养耗料、废弃物重量、废电池重量) 、包装废弃物。
因受限篇幅,请读者自行依序展开。
4.数据界定
数据界定主要针对上述活动考虑的标准流程中,针对资源消耗、污染产出及材料耗损等三大区块予以定义及界定计算基准,请参阅上节内容:
(1)资源耗损
(2)污染产出:空气污染、水污染、废弃物等三废
(3)材料耗损:产品的包装、 瓶装化学药品的原物料..等等
针对上述数据源依据,分述如下:
A. 原物料:公司所使用的所有原物料,包括化学品及气体之使用量。
B. 水:主要范围以制造活动产生之水资源耗损数据,因此应依据水费单之用水量为依据,但因为办公室不在LCA界定范围,所以如能排除该部分数据应属恰当。但水资源的的使用可能仅出现在制程某些制造单元中,因此在计算上可参考制造时间为计算依据,最后之数据呈现应以M3/Kg,水资源耗损来源包括:冷却、制造、清洗、设备需求、维护、污染处理。
C. 电:
D. 燃料:
E. 空气污染: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将定期监测分析的数据,加入排气风量平均后,换算成年度排放总量。
F. 水污染:水污染物排放量,废水处理后,排放时通常监测的项目包括:悬浮固体、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单位换算成mg,必须注意废水排放量和自来水使用量是否相符。
G. 废弃物:废弃物产生量,统计一般事业废弃物、有害事业废弃物、废溶剂..等等的年度产生总量,单位换算成kg。
H. 包材:产品的包装,如零组件包装盒、纸盒等、瓶装化学药品的原物料包装材。
I. 耗料
J. 化学材料
5.冲击评估
本阶段工作系将盘查结果进行标准化,所有的投入(包括物料、能源)与产出(包括污染排放)换算成每台产品之投入与产出后,可就此表输入生命周期评估软件计算机模块中,进行计算。计算所得之盘查结果即是所谓的环境冲击因子。
以公司内部工作重点而言,系在内部建置一套LCA软件工具,并将工具操作修正在R&D开发流程中,以期将生态特性说明书与产品研发流程结为一体,并修正相关文件内容。
以LCA软件而言,大多产品多为欧美产品,因此其数据库内容无法完全提供用户所需,但其重要性将会随着EuP执行日深,软件数据库的更新速度与质量将可随之改善,因此并不需要特别担心。就上述之盘查结果已完成第一个目的,即完成环境特性说明书。
6.3R拆解
本阶段工作将由ETC全程协助执行,成果并将以3R评估报告作为完成查核依据。3R评估报告如范例所示,涵盖内容包括认可报告国外组织包括德、英、法、西等回收组织)、产品规格与状态说明、产品受WEEE管制类别、附属配件、产品拆解流程与拆解分镜图、拆解与材质数据汇整、拆解工具汇整、回收比例计算等等。
7.生态化冲击评估
评估的流程为先定义一个“产品模式”,如下表所述可被分为三大类:包含产品透过其所有零件的确立来加以定义,即零件的大小、形状、材质组成,以及其易接近度的所有数据,一旦产品零件的确立,就可以透过零件之间的各种逻辑与物理接合方法,确认得到产品之实际结构。
“评估模式”可将上述之数据转换为基本的易拆解及回收性价值计算,例如“拆解时间”、“产品生命末端成本”、“回收率(回收区块)”、以及“拆解顺序”等,顺着此评估阶段所得到的价值结果,描述各种“产品的回收潜能”考虑面的准则即可被计算出来。
所有在评估模式中所决定出来的易拆解及回收性价值,在“分析模式”中会再次的估计,为了比较产品各零部件及产品区块,而“改善潜能”也会被决定。基于在分析模式中所决定的改善潜能,并提供“设计指引”,应用于该项分析产品的改善其可回收性的建议方法与再设计。
评估单元中共分为“拆解时间”、“产品生命末端成本”、“回收(拆解)区块”、“拆解顺序”、“回收潜能”、及“PCB回收潜能”等5个部分作说明:
基本的易拆解及回收性参数(如“拆解时间”和“产品生命末端成本”)被计算后,优化的“回收(拆解)区块”以及“拆解顺序”可即以被决定出来。另一套计算的参数是一共20多个准则的“回收潜能”,共分为4组,包括材质、产品结构、接合技术,以及印刷电路板(PCB),此外也针对“PCB回收潜能”提出另外的7项准则,这些准则多是针对产品的可回收性进行多方面的评估。
8.生态化设计改善建议
提供产品生态化设计评分,包含塑料标记,使用回收塑料,危害物标记、机构链接、易拆解、电线连结等共20多项。评分范围从最低0~100分为最高,为产品在设计改良时提供更多设计思考。

四、结论

ETC产品特性与优点如下所述:
1. 以厂内冲击为主(无市场替代方案),建立标准化程序,节省成本。
2. 以标准化程序,协助供应链建置,数据较为准确,人力资源耗损较少。
3. 辅以LCA工具,容易建置在现有系统内。
4. 生态化设计工具使用,容易与设计标准流程结合。
5. 生态化设计发展明确,绩效容易展现。
6. 国内最多绿色设计协助经验及3R拆解报告经验,有助R&D人员快速吸收。
7.辅导以软件操作与应用为主,导入成效明确。
RoHS及WEEE指令的正式公布代表质量世代的成熟,未来商业服务之要求已不可置身于环保之外。EuP指令的执行更将代表绿色设计世代的宣告,您或许仍未能非常了解EuP,但ETC已经帮您准备好了,以市场对ETC执行WEEE跟3R拆解测试主流的肯定及ETC以往执行CE Marking的经验,必能协助贵公司完成EuP障碍的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