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wired 2013年8月1日 韩国京幾道光州)--全球LCD制造设备公司周星与应材公司(AMAT)的专利侵权诉讼,缠讼已近十年。2011年,台湾新竹地方法院于1审做出周星并未侵害应材专利的判决,判周星胜诉。应材不服并向台湾智慧财产法院提起反诉,智慧财产法院于2013年7月31日2审(上诉)做出判决,认定周星没有侵害应材专利,周星技术力量获得彻底完胜。该案仍可上诉至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应材是一家从事LCD用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汽相沉积设备且占据较大市场占有率的企业。由于台湾面板市场具有庞大市场发展潜能,周星开始着手打入台湾市场。最终于2003年成功向CHEMEI出售第五代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汽相沉积设备,其它面板厂商亦纷纷表态愿与周星接洽,这为周星产品供货提供了良好契机。周星成功打入市场,无异打破了面板市场的设备长期由应材独占局面,也直接威胁了应材的市场占有率。因此,应材于2003年以周星第五代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汽相沉积设备侵害其专利为由,申请了禁止销售相关设备的假处分,禁止周星继续向包括CHEMEI在内的其它台湾面板厂商出售该设备。同时,应材于2004年向新竹地方法院请求NT$178,200,000赔偿损失诉讼,经判决败诉后又上诉至智慧财产法院。
2013年7月31日,周星在智慧财产法院二审判决仍旧胜诉。周星表示,"此判决再次证明了应材所控告侵权的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汽相沉积设备专利技术,实乃周星研发人员独创开发",并称"我们有信息从战略角度应对和防御竞争企业的各种商业打击,以免卷入消耗性专利战争,势将从竞争企业打击中捍卫我们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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