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V产业竞争策略分析与建议

本文作者:admin       点击: 2003-10-01 00:00
前言:
DTV四种定义
就系统面来看,DTV实际上可做出四种定义:

一、Analog TV+Digital STB:指的是由STB接收数字电视信息,再转成一般TV输出,目前多数DTV采用此种作法。
二、iDTV:整合型数字电视,指将DTV接收与TV线路做结合,同时处理模拟与数字讯号。
三、高画质FPD(PDP与LCD )+Media Box:指将讯号置于一盒内(Media Box),再透过大尺寸Display显示多媒体内容,目前有人称此做法为Home Theater in Box,如Sony日前所推出PDP便以附加一Box方式,由Panel收取Box译码完的讯号,再找到display输出。
四、Media PC+高画质FPD:透过多媒体计算机的CPU(Intel)来做数字讯号处理,解完讯号后经由家庭网络或其它方式输出。

在此四种定义的DTV构面下,欧、美、日、韩、中等芯片/系统大厂早已基于自身竞争利基展开各项产品布局,且为能早一步抢得市占率,而充满了复杂的水平垂直合作策略与市场、技术、产品间的角力。以下将逐一剖析各国芯片/系统厂商各自的竞争策略规划(见图1):

竞争策略分析

(1)欧美
美国由于掌握DTV、DVI/HDMI等规格主导优势,加上Broadcom、LSI Logic、ATI、Conexant等芯片领导大厂完整掌握了前后端TV Tuners芯片产品线及SoC整合能力,透过强大的上游规格IC技术主导能力吸引下游大型系统厂自动靠拢,属于以知识创新创造经济规模的经典范例。然其隐忧在于ATSC规格下有线与地面广播业者的整合能否顺遂、及缺乏行动影像最佳化的支持能力。
至于欧系厂商原本就是STB相关产业(IC、系统制造)最为领先的国家,加上DVB标准对于行动影像最佳化技术的掌握,对原本就表现不俗的欧洲车用市场(车用DTV)及4G应用的催生有推波助澜之效,而Thomson、Philips、ST等系统与芯片厂商在SoC、高画质/多功能TV技术相辅相成的密切合作,在无形中已筑起一道高墙,建构出难以撼动的进入障碍。
而欧美芯片商在TV Tuners/STB SoC(Broadcom、ST、Philips、Silicon Image…)/LCD TV SoC(Pixelworks、Trident…)/CPU(Intel)的高整合能力意味其在一、二、四项DTV领域具备完整而平均的竞争利基;但相对地,其在FPD面板及终端TV产品的开发能力则不如韩、台、日系厂商。

(2)日韩
日本目前除透过政策辅导及五大家电厂(松下、东芝、三菱、Sharp、Sony)在高阶DTV制造进度的快马加鞭外,如NEC等半导体龙头厂商也成立部门,积极开发DTV相关视讯影像编译码芯片,整合芯片、家电与政府力量来凝聚实力。然其隐忧在于保守的思维使其仅能固守于国内市场(包括IC也多做为In-House使用),局限其迈向全球的市场延伸力道。
韩国可说是近来最受瞩目的耀眼明星,除了旣有政府在软硬件政策的强力支撑外,原本在内存、面板、消费性家电表现俱佳的三星、LG更已透过实力迫使Sony、Philips等欧日大厂前来策略结盟,凸显其意图进行技术、品牌、行销、市场扩散的雄心壮志。
整体而言,日韩的竞争优势在于面板、消费性系统产品品牌行销实力、与财阀支撑的完整上下游(IC、面板、家电)产业网络;因此在牵涉到高画质面板与多媒体家电设计开发的三、四项DTV领域具备长足的竞争优势。

(3)中国、台湾
至于气势如虹的中国大陆,主要策略在于交叉运用『世界市场』与『世界工厂』两大优势,以庞大内需市场吸引海外资金、技术、人才快速进行产业升级,并换取规格技术主导权。
透过世界工场的角色则以成为全球TV制造中心为目标,进而运用贴近当地消费者的优势鲸吞大陆本地TV市场,因此未来中国或许在走向高画质、多媒体概念的先进DTV脚步仍落后欧、美、日、韩等厂商,但可确定在第一项的模拟TV整合数字应用的传统DTV市场势必展现出压倒性优势。
而台湾的主要优势在于不论在LCD面板、相关IC设计、制造整合能力,皆属最佳第二人角色,尤其成本控制能力更是毋庸置疑。更重要的是IT(宏碁、华硕…)与CE(声宝、东元)等系统大厂也纷纷开始转型,在重塑整合多媒体PC与DTV角色的产品开发上不遗余力。
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回头审视我国本身竞争地位,可发现我国在FPD面板厂的实力早已坐二望一,LCD相关IC技术更与美商相去不远,下游PC、CE系统厂也分进合击,由不同面向积极思索开创一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应用,尤其我国代表性设计公司,也已具备足够的规模与技术实力在产品的高整合度上与外国一拼,在规格主导我国受限于内需市场狭小的先天劣势,或许应与大陆展开进一步的密切合作,透过互补互惠的关系寻求在规格主导与技术升级的共同合作利益。
   而设计公司间也应及早透过购并、结盟的方式快速取得TV Tuners、MPEG-4/H.264….等相关前瞻技术,并配合设计服务公司相关IP的取得加速产品上市时程,若策略执行得宜,或许有朝一日我国可同时在第一~第四项DTV领域取得一席之地。